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播州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批复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18号)下达资金153万元,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实地勘察后对拟支持的项目进行汇总,按照项目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对已成熟的项目予以立项批复(详见附表)。项目申报单位在收到立项批复文件后,立即在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并在15日内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建设内容、资金来源、投资概算、实施期限、实施方式、绩效目标、利益联结方式、覆盖村(居)及人口范围、资产权属、保障措施,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项目效益分析,以及必要的附件、附表和附图等。
附件:播州区2024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立项批复表
2024年9月6日
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