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播州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试行)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原文链接:https://www.zybz.gov.cn/zwgk/gzhgfxwjsjk/gfxwjsjk/qzfzfb/202311/t20231113_83070146.html
一、《办法(试行)》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此次制定的背景是为了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管理工作,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办法(试行)》出台有什么目的 ?
答:一是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大气环境免受污染,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也是践行以人为本,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野外焚烧行为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禁止野外用火将大大缓解大气污染压力,进一步提升我区空气质量,改善人居环境。 二是保护森林资源。我区森林资源丰富,林地资源面积218.18万亩;全区现有湿地面积5.38万亩;规划自然保护地8个,面积13.35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55.28%。同时,我区也是农业大区,野外农事、祭祀用火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大。加强野外用火管理,规范用火,实行疏堵结合,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实属必要。 三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和森林防灭火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探索出台《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有助于提升我区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治理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建设遵义森林城市,打造幸福播州。
三、《办法(试行)》主要参考了哪些依据 ?
答: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09号)和《遵义市播州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四、《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试行)》共五章,二十三条,约4475字,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至第三条,共3条)主要明确了制定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实行的方针原则。
第二章 野外用火管理(第四条至第十六条,共13条)主要明确了野外用火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具体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规定了本区的森林防火期,指导了森林防火区的划定,规范了野外用火行为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明确了野外用火管制的具体措施。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至第十九条,共3条)主要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监管指导职责。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二条,共3条)明确了责任追究相关事宜。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共1条)明确了本办法试行时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