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遵义市播州区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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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zybz.gov.cn/zwgk/gzhgfxwjsjk/gfxwjsjk/qzfzfb/202311/t20231113_83070099.html
一、制定的背景
为了更好适应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及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生优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按照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贵州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号)文件要求,需对《遵义市播州区人口健康基金募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播府办函〔2020〕17 号)进行修订,区卫生健康局结合实际,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起草了《遵义市播州区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的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贵州省人口基金会章程》《贵州省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关于调整、优化和拓展“人口健康基金”项目的指导意见》(黔计生协〔2022〕24号)等之规定,及《遵义市播州区人口健康基金募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播府办函〔2020〕17 号)文件。
三、形成的过程
本《办法》的形成,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组织计生协干部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起草了《遵义市播州区人口健康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
四、涉及哪些内容?
(一)“人口健康基金”使用目标及扶助救助补助对象。
播州区“人口健康基金”是以“聚焦生育行为”为主线,致力于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计生家庭子女成才、女孩健康成长、计生协工作者、卫生健康工作者等计生协会员进行社会扶助救助、关怀慰问、助学成才、出生缺陷治疗补助等服务。支持国家、省、市、区计生协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服务生育支持、托幼照护服务、服务家庭健康、大病救助、老年健康服务家庭等),切实帮助解决计生协会员家庭全生命周期遇到的实际困难。
(二)“人口健康基金”扶助项目及标准。
(1)公益宣传服务活动项目申报:依托于计生协服务阵地开展的各类服务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申报活动经费(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2)计生会员扶助救助补助:
1.意外伤残救助。计生协会员“两户”夫妻或子女伤残(鉴定为1—4级)的给予一次性救助,完全丧失劳动力的一次性救助4000元,丧失大部分劳动力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2.死亡补助。计生协会员“两户”子女死亡,女方年龄在30周岁(不含本数)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扶助金3000元;女方年龄在30-39周岁的,一次性发放扶助金4000元,女方年龄在40-49周岁的,一次性发放扶助金5000元,女方年龄50岁及以上的一次性发放扶助金6000元。
计生协会员失独家庭夫妻一方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扶助金10000元。
备注:计生协会员失独家庭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死亡,其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且无争议的,可由赡养人申请领取扶助金10000元。
3.助学扶助。对考取985、211院校的计生协会员困难家庭子女,给予一次性5000元资助;对父母双方死亡的独生子女或两女当年给予10000元资助,并每年滚动资助5000元至大学毕业;对所资助学生再考上研究生的,按市级标准执行。
备注:目前按市级执行标准为“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共资助12000元,其中第一年6000元、第二年4000元、第三年2000元;考取博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
4.紧急救助。对计生协会员家庭中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造成基本生活无法保障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紧急救助;对计生协会员家庭中夫妻、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紧急救助、患慢特病家庭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紧急救助。
备注:紧急救助倾向于“计生会员困难家庭”,区别于以前的“计生会员家庭”。
5.出生缺陷治疗一次性补助。对计生协会员家庭的子女属出生缺陷的按下列标准补助: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儿童脑瘫5000元;儿童尿道下裂2000元;先天性白内障2000元,其他缺陷治疗的一次性给予2000元补助。
6.卫生健康、计生协工作者会员救助。对患重大疾病、意外伤害、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在岗卫生健康及计生协工作者,一次性给予5000-10000元救助金。
7.烈属会员家庭抚慰。对军属家庭中子女因公死亡的烈属家庭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抚慰金。
8.关怀扶助。对于计生特困和特殊会员家庭,区计生协统一开展送温暖活动,一次性给予500元的慰问金。
备注:“送温暖”活动按年度进行。
9.生育补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夫妻双方系初婚,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播州区,生育三孩(须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的家庭一次性给予500元补贴,并连续三年对第三孩给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额补贴。
备注:生育补贴对象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播州区,先办理三孩生育登记且生育了三孩的初婚家庭。
(三)“人口健康基金”申报程序
一是申请人填写《遵义市播州区计生协会“人口健康基金"申请表》,并根据申请内容提供身份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残疾证、疾病证明诊断书、医疗费用发票(结算清单)、计生“两户”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二是村(社区)进行初核并公示。三是镇(街)计生协进行审核并公示。四是区计生协会审查报“基金监督审核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审批后,再报市计划生育协会、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核,划拨所需资金,进行发放。
(四)“人口健康基金”资金来源
一是区财政投入;二是上级专项配套资金;三是社会各界捐助(包括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四是其它合法收入。
(五)关键词解释
计生“两户”:2016年1月1日前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户家庭、施行了绝育手术的二女绝育户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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