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府任〔2024〕20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刘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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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平(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 煜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播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定川同志任遵义苟坝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处处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谢煌煜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田 蛟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枫香镇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向 卫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
杨光俊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科技服务中心主任;
何清红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
王 艳同志任遵义市第二十一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牟明贵同志任遵义市第二十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郑维科同志任遵义市第二十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冯发国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团溪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团溪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良语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团溪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胜奇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枫香镇分局局长职务;
李春艳同志原任遵义市播州区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宋兴举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第二十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2024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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