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府任〔2024〕9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刘正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和平(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
区人民政府决定:
刘正艳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副局长;
刘甲民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秦金选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商务局副局长;
龚安建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仇志鸿同志任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主任;
邹云霞同志任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处(政务服务处)处长,兼任遵义市播州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原任贵州苟江(和平)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职务自然免除;
王昌万同志任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周恒勖同志任贵州和平(苟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显艳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开发及招商处副处长,不再担任遵义鸭溪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覃 普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发展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左安令同志任遵义市播州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德波同志任遵义鸭溪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兴亮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乐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寿焘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陆 松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 铁同志原任贵州苟江(和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杨小梅同志原任贵州苟江(和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处(政务服务处)处长,遵义市播州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兼)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兼任遵义市播州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朱仕熠同志原任贵州苟江(和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党建办、纪检办)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程吉忠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牟泰终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林兆红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建设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王 琼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市场开发及招商处副处长职务;
杨泽保同志不再担任遵义市播州区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6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