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 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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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恩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东风水库建成冬泳基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会同区水务局、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协商,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是水域性质有影响。一方面,东风水库作为一座开敞式水域的公益性水库,岸线总长8.4公里,若修建成冬泳基地,水域性质将发生改变,成为公共场所,需承担特殊安全责任,按照“谁建设谁承担”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安全责任。另一方面,近年来,播州区由于受天气影响,时常发生干旱,东风水库作为灌溉水源,城区抗旱应急供水保障备用水源,用水需求较大,故不适宜在东风水库修建冬泳基地。二是修建条件不充足。从体育角度考虑,建成冬泳基地需要办理高危险体育项目审批许可证,若临时由冬泳爱好者成立冬泳协会,则不具备办理该许可证的相应条件。同时,冬泳基地在开放使用期间需要具备有救生员资格证的专业人员在场,东风水库体量较大,播州区现有救生员数量并不能够满足该条件需求,故东风水库不宜建成冬泳基地。
再次感谢您对播州教育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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