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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林业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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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提示,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和要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宪治国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做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通过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美丽、幸福”新播州。

一、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林业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2022年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共计办理检疫证34件,检疫苗木1352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597件,采伐林木蓄积53576.85立方米;网上办理检疫要求书318件;办理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登记(药用)1家;办理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17宗,临时占用林地面积38.2404公顷,收缴区级森林植被恢复费共计403.0242万元;办理农村居民自建房征占用林地手续146宗。

(二)法治宣传工作。

制定了《遵义市播州区林业局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按计划表组织学习,同时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生态环境。推进全局国家工作人员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学习党章和党内基本法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基本内容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系统学习林业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林业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全社会关注林业、关心林农、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4.积极参加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比武,完成在线培训课程学习和考试。

5.组织区林业局干部职工参加省林业局开展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大学习培训班。

6.召开专题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邀请局法律顾问专题讲解民法典相关知识1次。

7.全面完成“法宣在线”四个季度“学法考勤”,完成率100%,全局干部职工全部参加法宣在线年度考试,合格率达100%。

8.专题召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4次。

(三)政务服务工作。

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数字服务便民工程”,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2022年,我局“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100%,12345政务热线响应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制定了行政检查流程图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梳理编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充分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按照“有疑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机制,认真履行调查研究、论证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成立了法制机构,充实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法制审核人员,建立了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确保审核工作顺利开展。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的原则,推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确保重大执法事项执法主体合法,办案程序合法,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准确,执行裁量基准适当。

2.完善重大决策事项征求意见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因地制宜地采取多种方式,直接征求、听取相关部门、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就区林业局法律顾问的职责、应该履行的义务、依法享有的权利、外聘方式、管理制度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聘请播州区藏拙律师事务所王迪律师为单位法律顾问,对我局重要文件出台、重大事项决定、重大项目建设、重大风险防范和规范性文件起草中涉及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均由法律顾问开展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再充分征求各科室意见,最终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后推进,确保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风险防范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运行和决策的科学民主依法。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明执法责任、规范举证程序, 确保权力行使流程完整、环节清晰、公开透明、责任到位。 执法过程管理中做到了“五个必须”,即必须亮证执法,必须两人以上同时执法,必须严格遵守“三告知”制度,必须公正、文明执法,必须廉洁执法。

2.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动态管理,确保执法人员身份合规、资格合法。

3.打击震慑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开展了 “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区执法机关依法办理。

(七)林业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1.对贵州聚财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殖黑斑蛙起诉我局行政补偿纠纷案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进行了出庭并答辩,经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对遵义乾华养殖有限公司起诉我局未兑现2017-2019年度国家级集体公益林管护补助费案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进行了出庭并答辩,经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3.对播州区桂花桥街道办何祖权起诉我局违法撤除其象山公园内房屋案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进行了出庭并答辩,经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4.对遵义市聚龙盘蛇业有限公司再次起诉我局行政补偿纠纷案件,收集相关佐证资料,提交了书面答辩状到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后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严格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2022年共计办理议案提案4件,对反映的事项及时进行了回复并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法制人员配备不足、专业性不强,自身业务水平不高,工作开展系统性、指导性、专业性薄弱,单位人员学法用法效率不高,培训成效有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做好法治宣传和学习工作。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长江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扎实做好林业行政案件应诉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定事项集体法制审核制度,减少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二是对发生的林业行政应诉案件,认真收集相关佐证资料,精心准备案件应诉工作,提高案件胜诉率。

(三)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对照《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

(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林农,树立良好的林业窗口形象,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合规性审查,完善本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在组织开展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中,严肃学习纪律,注重学习效果。

(六)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把林业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肃责任追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特此报告。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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