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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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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公示

根据《播州区2021年公(廉)租房运行实施方案》2021-175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租房(廉租房)保障对象收入线的通知》2022-49号文件的规定:同时符合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2500元,单身人员月收入低于3500元;本区常住居民家庭以及相关申请前置条件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审核,下列家庭符合保障条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申请对象的家庭人员、收入及住房状况等公示如下:

序号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人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自有房屋建筑面积(㎡)

1

武小静

522******423

1

1850

0

2

陈显军

522******810

2

2100

0

3

张海廷

522******212

1

400

0

4

黄文明

522******637

1

1200

0

5

田维全

522******615

2

425

0

6

许佐莲

522******842

1

1200

0

7

闫会

522******545

2

1200

0

8

任先玉

522******220

1

513

0

9

龚乐文

522******436

3

1000

0


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2日至 2023年4月16日(公示期5天)

以上申请家庭如有申报不实,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内根据举报电话或者举报地址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 0851—27253659      举报单位:遵义市播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楼(住房保障科)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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