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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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31 10:29 字体:[]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下达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

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为支持各地做好农村残垣断壁清理工作,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新增支出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黔财预〔2025〕101号),经研究,现下达你们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39361.5万元(详见附件1),支出请列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科目。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省直管县资金调度由市(州)据此文件办理,不需转发本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金主要用于补助2025年以来清理农村残垣断壁所产生的机械、人工、清运费用等必要成本。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福利性补助、偿还债务本息和垫资等与清理农村残垣断壁无关的支出。农村违章建筑拆除、危旧房改造及地灾和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的危旧房拆除,按有关政策执行,不纳入本项补助范围。

、请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两清两改两治理”及卫生家庭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案》(附件3)等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拨付等工作。各县(市、区、特区)要迅速组织梳理农村残垣断壁情况,尽快谋划入库、申报实施,于省级资金文件下达1个月内制定县级年度资金使用方案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备案,市级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财务资料、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完善公告公示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三、各地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可执行指标、用款计划、资金支付需求、资金支付申请、协议或合同约定、项目实施进度和补助补贴发放周期等,将资金支付至最终收款人,严禁违规向代管资金专户等财政专户、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开发区(园区)或乡镇账户、地方融资平台、共管账户和代理银行内部结算账户转账,挪用财政资金。属于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办理。

、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资金绩效目标一并分解 下达(详见附件2)。市级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监控各县(市、区、特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督促项目县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26年3月25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适时开展抽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

附件:1.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2.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3.贵州省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案 ()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

2025年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单位:万元


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

39361.5

市州本级小计

726.0

县区级小计

38635.5

非省直管区县小计

10722.0

省直管县小计

27913.5

贵阳市

2391.9

贵阳市本级

贵阳市区县合计

2391.9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954.9

省直管县小计

1437.0

乌当区

180.6

花溪区

305.7

白云区

160.5

南明区

87.6

云岩区

67.2

清镇市△

502.2

开阳县△

296.1

修文县△

306.3

息烽县△

332.4

观山湖区

153.3

六盘水市

2739.3

六盘水市本级

六盘水市区县合计

2739.3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313.5

省直管县小计

2425.8

六枝特区△

600.0

盘州市△

1242.6

水城区△

583.2

钟山区

313.5

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

遵义市

5239.5

遵义市本级

208.8

新蒲新区补助资金208.8万元

遵义市区县合计

5030.7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929.4

省直管县小计

4101.3

红花岗区

128.7

汇川区

308.7

播州区

492.0

桐梓县△

537.6

绥阳县△

327.9

湄潭县△

358.5

凤冈县△

260.7

余庆县△

223.2

仁怀市△

532.2

赤水市△

213.0

习水县△

647.1

正安县△

410.4

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245.4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

345.3

安顺市

2724.0

安顺市本级

84.6

黄果树旅游区补助资金84.6万元

安顺市区县合计

2639.4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1015.5

省直管县小计

1623.9

西秀区

770.1

平坝区

245.4

普定县△

448.2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414.0

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353.7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

408.0

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

0.0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3440.1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本级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区县合计

3440.1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331.8



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

省直管县小计

3108.3

都匀市

331.8

独山县△

263.1

平塘县△

318.0

荔波县△

226.8

三都水族自治县△

276.6

福泉市△

230.7

瓮安县△

256.5

贵定县△

285.6

龙里县△

210.9

惠水县△

475.2

长顺县△

233.7

罗甸县△

331.2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5163.6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本级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区县合计

5163.6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2860.8

省直管县小计

2302.8

凯里市

422.1

黄平县△

359.4

麻江县

179.4

丹寨县△

265.2

雷山县△

295.8

施秉县

178.5

镇远县

275.4

三穗县

229.8

岑巩县

210.3

天柱县

301.8

锦屏县

234.0

黎平县△

693.6

榕江县

486.3

从江县△

514.2

剑河县

343.2

台江县△

174.6

毕节市

8725.8



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

毕节市本级

194.1

百里杜鹃管理区补助资金194.1万

毕节市区县合计

8531.7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1336.2

省直管县小计

7195.5

七星关区

1336.2

大方县△

831.0

黔西市△

881.4

金沙县△

647.1

织金县△

1197.3

纳雍县△

1009.2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1633.5

赫章县△

996.0

铜仁市

5481.3

铜仁市本级

铜仁市区县合计

5481.3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397.5

省直管县小计

5083.8

碧江区

209.7

松桃苗族自治县△

986.4

玉屏侗族自治县△

215.7

万山区

187.8

江口县△

248.1

石阡县△

556.2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643.8

思南县△

953.1

德江县△

629.1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

851.4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3217.5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本级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区县合

3217.5

其中:非省直管县小计

2582.4

省直管县小计

635.1

兴义市(含义龙新区)

653.4

兴仁市

473.1

贞丰县

396.3

清理农村残垣断壁省级补助资金

备注

册亨县△

266.1

望谟县△

369.0

普安县

288.6

晴隆县

282.3

安龙县

488.7

贵安新区

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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