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市级2025年 “四在农家 ·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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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市级2025年 “四在农家 ·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31 10:18 字体:[]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下达市级2025年"四在农家·和美乡村"

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新蒲新区农林水务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现将市级2025 年“四在农家 ·美乡村”建设资金5000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分配见附件1)。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请将该项资金收入列入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列入2130599 项“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资金从市级“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经费中列支。

二、该资金用于下年度“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造等项目,参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方式,各县(市、区)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负责项目立项、申报审批、资金拨付、监督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该资金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中共遵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4 年度“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遵市农领办发〔202463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尽快落实工作任务,涉及政府采购的资金,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按照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对照《遵义市2025 年“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和补助的金额,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依据。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的实现。上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将适时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补助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1.2025 年度“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分配表

          2.遵义市2025年“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20251215日       


附件1

2025年度“四在农家 ·和美乡村”建设资金分配表

序号

县区

一类村

群众筹资筹物筹劳

争取项目资金

合计

评价一类村(个)

分配资金(万元)

50万以上村(个)

分配资金(万元)

100万以村(个)

分配资金(万元)

1

湄潭县

10

300

13

130

430

2

播州区

9

270

6

60

10

100

430

3

凤冈县

10

300

11

110

410

4

汇川区

9

270

1

10

11

110

390

5

绥阳县

8

240

13

130

370

6

务川县

9

270

10

100

370

7

道真县

9

270

10

100

370

8

仁怀市

10

300

7

70

370

9

桐梓县

9

270

1

10

5

50

330

10

新蒲新区

7

210

9

90

300

11

赤水市

6

180

9

90

270

12

余庆县

6

180

7

70

250

13

习水县

6

180

7

70

250

14

正安县

6

180

7

70

250

15

红花岗区

3

90

4

40

8

80

210

合计

117

3510

12

120

137

1370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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