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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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1 10:35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遵义市播州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zybz.gov.cn/zfbm/ylbzj/zfxxgk_5668504/zfxxgkzn_5668505/)。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遵义市播州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影山湖街道(南白客运站)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播州区医疗保障局,邮编:563100,电话:0851-2775048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紧密结合医保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局党组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政府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职责,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单位领导机构区医保局、区医保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单位的工作职责;及时公开医疗保障工作的相关制度医疗保障服务办事指南单位的权责清单等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截至202112月31日,我局更新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信息6条,发布工作动态、政务服务、医保政策、信息公开指南等各类信息51条;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台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件,未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更新办事指南,要求区医保服务中心局属各科(室)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需发布的信息严格执行三级把关由起草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核、单位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后,才能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将要公开的医保政策;医保服务事项等内容,除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以及微信群等渠道向外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由于人员变动,我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人员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和监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终考核,对该公开而未公开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时效性、实用性较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到位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将《条例》纳入政治业务学习,强化全局干部职工主动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应公开的医保服务、医保政策、医保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2.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宣传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在窗口设置索引牌,指引办事群众在政府门户网查询医保办事指南等,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更好地医保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