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国家机关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的要求,结合法治宣传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的需要,明确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推动形成“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大格局,特制定本清单。
一、共性普法任务
1.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主题、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2.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为重点,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
3.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引领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风尚。
4.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以 5月份“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区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和民法典进万家万企活动。
5.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服务大局普法行,加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6.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专项宣传,结合遵义市制定的《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文明城市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
二、个性普法任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责任部门:安委办工作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科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科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责任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科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责任部门:减灾救灾科
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责任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科
7.《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
责任部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科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责任部门: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集中宣传时间及任务安排
1.5月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活动。
2.6月6日开展安全生产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3.6月26日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4.9月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8.12月4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