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65467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5月07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遵义市播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划拨2024年5月全区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抚恤定补资金的函 | ||
我区2024年5月全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4251人,根据财社〔2019〕225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本月共需优抚补助经费3062171.9元(其中死亡抚恤35人105661元,伤残抚恤257人646581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956人1734179.5元,农村籍60以上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03人575750.4元)。
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会议精神,要求“优抚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分级负担,不得擅自扩大优抚资金使用范围”。在3062171.9元的优抚补助经费中(详见附表),上级匹配的2900905.4元优抚资金在黔财社〔2023〕165号文件中划拨;本级匹配的死亡抚恤6090元、伤残抚恤44718元、1-4级伤残护理费14534,在乡老复员、退伍军人补助95924.5元,合计161266.5元在年初预算的优抚对象抚恤经费和生活补助经费中划拨,现特致函贵局在2024年5月20日前划拨我局,以便及时兑现到对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