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
2023年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一、法律援助案件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行〔2017〕515号)、《贵州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黔财行〔2018〕58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办法》,在第十三条中专门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且在援助资金管理和使用中严格执行该办法。
法律援助案件资金由区司法局统一管理。具体使用时,由法律援助中心对已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审查合格报区司法局审批后,由财务拨付到法律援助人员所在律所和法律服务所,如上级拨款不够支付的情况下,由区财政拨款支付。
由于地方财政资金紧张,经我局与区财政局会商后决定,2021年1月以后结案的法律援助案件,民事和刑事每件均按800元补助。
2023年上级拨付法律援助专项补助经费1054400.00元,播州区兑现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经费1054400.00元。
2023年,兑现法律援助案件1318件,共计兑现法律援助案件办案补贴1054400.00元(对2023年已结案的全部案件全部兑现完毕)。
二、案件办理情况
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93件,其中刑事778件,民事412件,行政3件。2023年结案1318件(含往年未接部分案件,不含申报中彩金项目105件)。
三、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遵照遵市司通[2023]253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评查法律援助案件卷宗共计878卷。
其中合格卷宗851件,合格率96.92%;优秀卷宗27件,优秀率3.08%。无不合格卷宗。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科学分配案件。结合各所人才结构(办案方向、经验程度等),考虑案件的类别、受援人的性别、年龄等因素进行分案,努力实现更科学、更合理、质量更保证的分案。
二是规范案件办理。强化对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
三是强化质量评查。遵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严格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升播州区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