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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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19 10:10 字体:[]

遵义市播州区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播州区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播州区2023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70248其中行政许可49654占比70.68%行政处罚4626占比6.5%行政强制141占比0.2%行政征收征用7占比0.01%行政确认8156占比11.61%行政检查7580占比10.79%;行政给付84占比0.12%涉密案件104件。

(二)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1.播州区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复议28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19件、行政强制引起的0件,行政确认9件,被纠错的共8件,其中,行政处罚7件、行政确认1件;行政复议被纠错涉及的领域主要是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确认行为作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

2.播州区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122件,其中,行政处罚引起的29件、行政强制引起的30件、行政确认的22件,行政征收35件,行政给付6。败诉的共20件,其中,行政处罚1件、行政强制7件,行政确认4件,行政征收8件。行政诉讼败诉涉及主要为行政强制中的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和行政确权中的山林土地确权中程序违法、超越职权、证据不足等。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3年度执法规范化方面出台了哪些制度,主要规范那些方面,制度实施后取得的初步成效等。

播州区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等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涉改部门2023年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案件集体讨论、卷宗管理等制度,同时公布本级适用的行政裁量基准,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对标对表国家和我省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要求,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梳理。

1.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播州区目前有行政执法主体59个,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建立政务公开专栏,公示我区各行政执法主体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责清单、行政执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等内容,同时建立网上服务专栏,联通贵州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同步公开执法权限、执法事项、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内容。本年度区司法局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及时制发《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关于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常态化填报的工作提示》等文件,依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指导各执法主体进行贵州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数据填报并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工作提示,相关错误数据及时推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确保双公示平台数据全量录入。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一是播州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充分结合本系统、本部门行政执法实际,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确定了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各个执法环节的记录方式和要求,并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以及执法记录仪等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二是建立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人员定期对日常执法文书进行审查,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播州区严格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在做出重大行政决定前,报送本单位部门法制机构进行法制审核。对于法治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的单位要求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将重大复杂疑难法律事务组织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目前全区52个机关单位、部门共聘请法律顾问90人、公职律师40人。

同时,针对我区“两项改革”实际,2022510日,区司法局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遵义市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联合成立遵义市播州区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司法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直机关8名公职律师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区域包片与分派制相结合的方式,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负责全区各个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法制审核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规范公正执法,解决了各镇(乡、街道)行政执法改革过度期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问题。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2023年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期数,培训内容,参训人数,取得的效果等。

本年度我局2023331日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两违”清理整治专题培训,参训人员107人次;59日至12日组织参与省司法厅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参训人员34人次;11月底至12月初组织参与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参训人员965人次;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2023年度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次数,涉及的领域、覆盖率,结果运用等。

一是本年度我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共自评行政许可类案件30343行政处罚1859件,根据各行政执法主体自查报告提交情况,目前行政许可类案件基本都有行业自主研发系统,大部分根据操作流程网上办理,全量执法信息完善可追溯行政处罚类案件大多数执法程序符合法定规范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能够做到依法收集和保存证据,总体上看,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抽查区交通局、市交警支队城市五大队行政处罚案件20件进行评查,评查案卷得分均达到80分以上,其中90分以上优秀案卷有9件,针对评查结果出具整改建议,要求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进一步补齐法治建设短板弱项。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夯实行政执法责任。配合省司法厅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设置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等专题调研,实地座谈调研南白街道、三合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做好镇(乡、街道)赋权统计,完成赋权乡镇改革工作汇报及关于加强乡镇政府能力建设落实情况汇报,以调研找短板、强弱项,抓落实、促提升。81691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对12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根据检查情况,制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份,促进各行政执法部门整改提升。

三、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镇(乡、街道)执法力量需进一步加强。“两项改革”及机构改革以来,普遍存在镇(乡、街道)在编在岗的综合执法人员数量有限、执法力量薄弱的现象,很多镇(乡、街道)没有法学或相关专业出身执法人员,既熟悉法律又熟悉基层工作实际的执法人员太少;同时乡镇基层也难以吸引持法律职业资格人才,仅靠区级开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程序繁琐、人员变动较大、实效不佳,立足镇乡实际自行开展法制审核的工作还任重道远。

(二)执法监督形式需进一步多样化。目前我区行政执法监督形式主要是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项监督和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案件评查,监督频次和监督次数都无法达到对区直行政执法部门全覆盖。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拟聘请行政执法人民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的有关监督活动,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贵州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之以恒抓好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抓牢抓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监督内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二是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的通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执法机关柔性执法的指导意见》推广各行政执法部门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开展新增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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