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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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2 11:07 字体:[]

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提升我区个体工商户总体发展质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15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的工作方案》(黔市监办发〔2024〕63号)文件要求,现就申报“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前。

二、申报方式

(一)自主申报:个体工商户通过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地方申报窗口进行申报。

(二)部门推荐:对极具代表性、亟需进行保护、具有导向作用的个体工商户,如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行业领域内优秀代表人物等,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推荐,同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初审。

三、申报类型

各类个体工商户以实际情况进行申报,分类仅可选择一种进行申报。

(一)“名”即“知名”个体工商户: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在“小个专”党建等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二)“特”即“特色”个体工商户: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三)“优”即“优质”个体工商户:执着坚守、长期经营并超过一定年限;拥有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四)“新”即“新兴”个体工商户: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四、分类标准

(一)基础标准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在相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允许针对特殊重点人群(如: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或者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3年内,被列入异常、严重违法经营名录、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申报或推荐之日前3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具体标准

结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充分体现发展导向和特色产业,探索培育具有地区特色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特制定如下“名特优新”四类个体工商户分类标准。

1.“知名类”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经营者或经营产品曾获区级以上荣誉,且近三年内无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

B.区级以上政府认定为“老字号”,经营同一字号的门店3家以上,;

C.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辨识度、显著性、标志性的经营字号,如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专利权的;

D.经营者获得优秀共产党称号或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E.区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区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F.经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的。

2.“特色类”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从事本区范围内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

B.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是区级以上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人,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的地理标志相关;

C.属于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且注册时间超过3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

D.经营遵义特色美食的特色餐饮店、星级农家乐,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内有代表性,并被评定为“特色”的;

E.经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为“特色”的。

3.“优质类”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执着坚守、长期诚信经营超过10年以上,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额或营业额在100万元以上,经税务部门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纳税额,且带动5人以上就业的;

B.拥有区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的;

C.从事行业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区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

D.经营者曾获得获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区级及以上技能人才荣誉,或入选区级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项目,并从事关联行业的;

E.经营者拥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的;

F.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的;

G.经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为“优质”的。

4.“新兴类”个体工商户,行业分类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 2018)》 的个体工商户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B.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业态,在相关平台美誉度高、全网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守法诚信经营且经营状况良好的;

C.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的;

D.经相关部门、行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为“新兴”的。

五、培育享受政策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享受“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在相关专业领域享受行业主管部门政策支持,优先享受资金、培训、贷款、荣誉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六、注意事项

(一)同一个体工商户只能认定为一个类型。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区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

(二)部门推荐认定的,由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同级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共同会商并进行审核后确定。推荐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需要事先征得经营者本人同意。咨询电话:0851-27384605。

附件:遵义市播州区“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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