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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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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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苟江(和平)经开区管委会,区农业园区、苟坝创新区管委会,区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区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37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74号)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职〔2023〕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空岗申报

各事业单位要及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高、中级岗位空岗数,并在空岗数范围内开展公开竞评考核,择优推荐确定今年申报高、中级职称人选。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岗位限制。核定空岗所需资料:编制本、近期该单位《遵义市事业单位聘用岗位情况备案表》原件、《按岗推荐评聘职称审核情况表》(一式二份)。

请各相关事业单位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414室核定空岗数,企业不需核定空岗。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今年实行网上系统申报,不再收取纸质资料。系统申报入口从8月1日开启,开启后申报人可登录填写上传本人申报材料,须在规定的个人申报时间内(8月28日8:00至8月31日17:00点)在职称系统中完成提交并保证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申报人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能自行变更,申报人因申报信息错误导致不能参评的由个人承担责任。申报人可通过职称系统追踪功能及时查阅、催办本人申报进度。

2、用人单位审核。重点核实申报人的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是否真实有效。对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予以公示(单位现场公示和系统公示同步进行,均必须满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单位推荐上报(含公示情况表、公示情况说明、推荐承诺书)。

3、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登录“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上级单位审核。该项工作须在接收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请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务必严格按时间要求开展职称申报工作,对申报人员信息准确性、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把关。

三、其他事项

1、做好宣传工作。认真学习省、市、区文件,领会文件精神,及时宣传通知到每个申报人员,确保职称申报工作正常开展。

2、申报人在职称系统中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申报人有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学历造假、证书造假、资历造假、业绩造假、学术造假以及劳动人事隶属关系造假等)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已通过评审并取得职称的,撤销其所取得的职称;记入“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3、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单位诚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到职称系统相应位置。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用人单位出具虚假证明、违规进行推荐的,记入“诚信档案库”,给予通报批评。相关人员违纪违法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附件:1.附件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2023 年贵州省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pdf

2.附件2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3.附件3 遵义市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目录 .docx

4.附件4 遵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补充说明.docx

5.附件5职称申报表格.zip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