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返回上一页
  •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遵义市播州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6-16 16:19 字体:[]

遵义市播州区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4189号),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5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含工作经费)

1.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和移民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2.补贴依据。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为基础依据。有以下情形不予补助:

1)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

2)已转为林地、草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饲草、花卉苗木、林木的耕地(间作、套作粮油作物和蔬菜的耕地除外)。

3)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成片良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4)占补平衡中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5)抛荒一年(上年10月至当年9月)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6)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

7)其他情况(如:死亡绝户,无法联系、失联人员等)。

3.补贴标准。2024年省级提前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428万元,省级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76万元,合计5504万元。补贴标准为50.54/亩;为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的部署要求,按照同一地块只补一次的原则,对于种植油菜(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耕地原则上在耕地补贴发放标准基础上再增加10/亩。

(二)省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经费

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相关的办公耗材、人员培训和会议,核定补贴对象信息、政策宣传、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及公开公示等相关工作经费支出;工作经费不得用于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公务车修洗和保养、危房改造、创文经费、偿还债务、发放津补贴等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无关的支出。工作经费由区级测算,按照区级、镇级实际工作量分配并限额使用,实行区级报账制。

二、发放程序

一)镇、村全面核实核减不予补助情形和种植油菜(以2025年为收获季)的耕地面积。村级公示(7天)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级复核并公示(5天),镇级公示无异议,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区农业农村局对镇(乡、街道)上报数据(尤其是异常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和认定。

(二)资金发放。区农业农村局对镇(乡、街道)上报数据审核汇总,向区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区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集中发放到户。

三)政策宣传。各镇(乡、街道)、各相关部门要正面进行广泛政策宣传,积极宣传2025年补助资金新政策,做好补助政策解释工作。镇、村、组通过张贴公告、公示,镇(乡、街道)要通过组织召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启动会、村民组会、院坝会,以及广播宣传等方式,做到家喻户晓。

四)资金筹措。区财政局负责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资金筹备,确保补贴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三、相关要求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做好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各部门(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推动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要认真开展七种不予补助情形的核实核减工作;强化补贴政策宣传,通过电视、网络、群众会、院坝会、广播宣传等方式,做到家喻户晓;严格执行村镇两级张榜公示制度。严格按照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要求,合理合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对领取补贴但存在耕地撂荒等七种违反不予补贴情形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