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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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3-21 09:09 字体:[]

                      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23〕213号)要求,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了《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黔财建〔2023〕213号文件

                  遵义市播州区农业农村局   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0日

          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高质量推进生猪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之产业兴旺,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23〕213号)和《遵义市播州区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播财农〔2021〕13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生猪生产的有关决策部署,以开展生猪养殖场(户)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生猪疫病防控、生猪养殖保险等为重点,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落实奖励政策。通过奖励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生猪市场供应,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促进我区生猪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资金来源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奖励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黔财建〔2023〕213号)下达我区项目资金710万元。

三、资金安排

一是生猪保险补助70万元;

二是生猪增养补助100万元;

三是生猪疫病防控266.82万元;

四是生猪养殖化粪池等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50万元;

五是养殖场(户)圈舍改造、畜禽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223.18万元。

以上合计710万元。

四、实施时限

(一)生猪保险由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保险公司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二)生猪增养补助由各镇(乡、街道)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三)生猪疫病防控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四)生猪养殖化粪池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等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五)生猪养殖场(户)圈舍改造、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由各镇(乡、街道办)提出申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择优选择实施主体,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0日前。

五、资金拨付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严格桉照直达资金支付方式进行直接支付。其中生猪养殖场(户)圈舍改造、粪污防治及资源化利用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场(户)圈舍改造、新建粪污处理设施(含集粪棚、沉淀池等)。养殖场(户)位于禁养区、生态红线、土地红线以外,且正常运行,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投资总额的80%,项目建设采取“先建后补,验收合格后拨付”的方式,即:经镇(乡、街道办)验收合格后申请区级验收,区级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持相关报账资料报账;其他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要求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拨付。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项目实施,成立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姚洪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方华松区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杨国勇区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容容区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 詹守光李正会刘林 张光玺张 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渔业兽医科,张光玺同志具体负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和整理、总结、调研等材料起草,落实项目建设工作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技术指导

为规范项目实施,发挥更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成立遵义市播州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小组。

组  长:张光玺

成员:李正会 刘林 蒋 智杨明军 华廷卿韩 华

贺成龙 陈 韬张 丽曾德朋 王桂林 陈样超

苟傲赢 李凤涛陈 学韩笑哲

工作职责:一是对项目实施进行督促指导、技术培训、

统筹调度和项目调研工作,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进程中的技术问题,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二是审核镇(乡) 制定的项目方案;三是不定期深入镇(乡 、街道 )和规模场开展项目技术指导服务;四是及时向区项目领导小组报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五是负责项目总结提炼和技术推广成效。

(三)强化项目监管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资金管理要求落实竞争机制和公示制度。

2.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直达资金必须按本方案安排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奖励资金的镇(乡),取消奖励资格、收回项目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四)强化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单位待项目实施竣工后,客观分析上报项目实施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涉及农户部分,满意度需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