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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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内容要求,编制了《播州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阅读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本机关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等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需要向播州区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的相关信息;三是不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公开。

二、公开形式

(一)主动公开

针对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通过播州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本机关公开的信息为单位职责、领导之窗、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权责清单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播州区交通运输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其中,公众向播州区交通运输局提交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向播州区交通运输局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电话:0851-27222518;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遵南大道660号;邮政编码:563100。

2.申请方式及渠道。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只接受书面申请,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1)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播州区交通运输局门户网依申请公开平台”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资料。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完整的《播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交通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信件邮寄至受理机构。

(3)当面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填写完整的《播州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传真申请。传真号码:0851-27303286。

3.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4.申请收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三、政务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信息公开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播州区交通运输局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播州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单位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7222518;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遵南大道660号(区交通运输局大楼六楼);邮政编码:563100。

(二)行政复议。单位名称: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851—27222100;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民丰路755号(区卫健大楼七楼 八楼);邮编:563100。

(三)行政诉讼。单位名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51-28689991;通讯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1267号;邮政编码:5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