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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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1年03月17日
文号播交运发〔2021〕17号是否有效
标题播州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两个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效遏制当前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深刻吸取我区“3.11”较大安全事故,认真贯彻落实3月12日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区委书记陈松的批示指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知如下: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迅速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我区“3.11”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局上下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按照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和陈松书记的批示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方位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水上交通、交通工程建设、公路养护等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查事故隐患和灾害风险,对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严格执行“排查整治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依法惩治一批、公开曝光一批、严肃问责一批”,始终保持对事故隐患和灾害风险严管的高压态势,全力防范各类交通运输事故发生。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进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把事故防范工作抓细抓实

全局上下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我省的《实施细则》、《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贵州省船舶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必管”要求,把事故防范的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岗、到人;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制度执行落地落实,切实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三、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业务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全局上下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为抓手,大力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公开曝光隐患排查中发现的、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加大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着力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再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实际操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从本质上提升交通运输参与者安全意识,将一切可能影响事故发生的人为因素降到最低。

四、加强源头监管力度,全力防范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一)道路运输安全

道路运输一是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大道路运输行业的监管力度,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重点排查整治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二是城市公交安全监管,要督促城市公交、出租企业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职业道德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检查车辆电、油、气等管线路及安全锤、灭火器等安全器材的配备和完好情况;三是加强维修市场安全管理,督促维修企业严格按照维修操作规程作业,严禁随意缺项、漏项修理。整治汽车维修中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治理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严格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确保车辆维修质量;四是加强驾培学校的安全管理,督促驾驶培训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教学,加强教练员、教练车及训练场地的管理,严禁使用报废车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教练,加强学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学员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确保安全生产。五是督促、检查各道路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安全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时段安全工作、汛前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情况。

(二)水上交通安全

一是督促水路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推动“双控”体系建设工作,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二是对辖区所有船舶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证书的齐全可靠性和船舶救生、消防、系泊设备开展检查;对船员的船员职务适任证书、辖区码头(渡口)的禁航(渡)水位标志、船舶系靠设施开展全面检查;三是加大对辖区水域、船舶及渡口、码头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强化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对辖区内的水路运输企业、港口企业开展资质审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要求,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要立即限期整改。五是督促、检查各水路运输企业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安全管理工作、职业病防治工作,严防因疫情带来新的安全隐患,杜绝因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事故发生。

(三)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交通在建工程项目要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手段,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加强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和安全生产保障,加强“三类人员”管理;包片技术人员要加大交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安全行为,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病防范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防止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公路管理及养护安全

要对辖区管养公路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尤其是沿河、临水、傍山、高填、深挖路段和水毁易发路段、事故易路段、容易积水低洼路段,以及桥梁、隧道等点线段,进行全面检查;加大管养公路巡查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材料在公路上乱堆乱放,自然灾害的观测预防,水毁、塌方路段的防护和险路险桥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确保管养公路安全畅通。

五、强化督查督办抓落实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通知》中明确的任务,局党组将对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督促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六、强化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应急值班值守工作

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脱岗,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并及时告知一线从业人员,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