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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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依法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一)主体: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播州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二)范围: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履职过程记录等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1.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内部资料,请勿外传”等涉密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或企业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本机关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贵州省电子政务网本单位门户上公开。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单位办公阵地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动公开的内容包括:1、单位管理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领导成员等单位基本情况;2、非涉密的领导活动、会议内容、与企业发展密切观念的重点领域信息;3、印发的非涉密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情况;4、工业产业和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执行情况;5、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所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制作、搜集等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遵义市播州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播州区新客运站六楼;邮政编码:563100;联系电话:0851-27222686;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1、提出申请

(1)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播州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下载,复制有效。

(2)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应当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图片。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精神,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的原则提出申请,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内容。

2、申请方式

(1)信函、传真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口头申请。按上述方式申请确有困难的,可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机关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事项。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告知申请人补正。

(2)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可公开的信息,以申请人选择的回复方式或便捷可行的方式予以公开。

(3)申请公开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对不属于本机关制作或保存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公开时限

(1)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

(2)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特殊情况,经本机关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15个工作日。

5、申请收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遵义市播州区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一)播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单位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7220583;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西大街53号;邮编:563100。

(二)行政复议。单位名称: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851—27222100;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民丰路755号(区卫健大楼七楼 八楼);邮编:563100。

(三)行政诉讼。单位名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51—28689991;通讯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1267号;邮政编码:5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