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公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依法公开的信息,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公安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及范围
(一)主体: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
(二)范围: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3.涉及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主动公开内容
(1)本部门的管理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等情况;
(2)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3)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4)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5)政府事业性收费的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
(6)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gaj.zunyi.gov.cn/)查阅。本机关还将利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遵义市公安局及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处理。
1.受理机构。
遵义市公安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海尔大道忠庄客运站旁;邮编:563000;电话:0851-28323000;电子邮箱:zygabgs@qq.com;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向受理机构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遵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2)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以通过遵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3)申请处理。
①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②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行政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③对于不属于受理机构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④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⑤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办理时限。
受理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
4.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环境信息产生后,本局将及时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以上信息的时限为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已公开的信息除信息本身规定有公开期限的或新信息产生、原信息废止的,已公开的信息一般长期保留;有规定公开时间范围的,按照相关规定时限公开。超过保留时效的信息可通过申请查询公开。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播州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单位名称: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27220583;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南白街道西大街53号;邮编:563100。
(二)行政复议。单位名称:遵义市播州区司法局;联系电话:0851—27222100;通信地址:遵义市播州区桂花桥街道民丰路755号(区卫健大楼七楼 八楼);邮编:563100。
(三)行政诉讼。单位名称: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851—28689991;通信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1267号号;邮编:5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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