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办事指南
一、审批、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事项名称
居民身份证办理网上互联网端申请损坏换领、丢失补领
三、权利类型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四、受理机构
户籍派出所
四、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法定时限为75日,贵州省公安厅承诺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六、受理时间
7×24小时
七、申请条件
属于贵州省户籍,且5年内办理过居民身份证,且采集过指纹的居民
八、禁止性要求不予受理的情形: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区县公安机关签发时间超过5年的;
3.申请人现场拍摄相片相貌特征与已办理过的身份证样貌发生较大变化,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户籍信息进行变更后未办证的。(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公民身份证号码)。
九、申请材料
无
十、办理方式
在互联网上通过“中国贵州”“贵州公安”APP办理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损坏换领、丢失补领40元/证。
十二、办理结果
领取新的居民身份证
十三、监督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0851-7309023(工作日8:30至12:00、13:30至17:30)
十四、咨询查询
通过“中国贵州”“贵州公安”APP查询身份证办理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