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157499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6月05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遵义市播州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说明 | ||
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文旅部、公安部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宿发展,推动全区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依据《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建村〔2017〕50号)、《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等相关标准要求,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充分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和现有相关文件及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民宿发展实际。2023年5月,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牵头起草了《遵义市播州区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
二、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办法》共有6章17条,包括总则、经营条件、证照办理、等级评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办法明确了民宿的界定、经营条件、证照办理、管理职责及法律责任,解决了目前我区民宿概念不清、职责不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于理顺管理体制,强化安全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民宿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及听取意见、协商情况
为提高本办法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充分征求了各相关职能单位意见。2022年6月30日,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组织召开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3年5月17日,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再次发文,书面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镇(乡)意见。6月5日-6月3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6月13日,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组织召开民宿业主代表大会听取对《办法》的意见建议。
结合区直相关部门及各镇(乡)、民宿业主代表意见建议,遵义市公安局播州分局对《办法》进行了多轮修改完善。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目前国家、省级层面在民宿管理上尚没有完善的制度和标准,本办法制定过程中重点参考了海南、湖南等的先进做法及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