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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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 2021-01-19 11:50 字体:[]

   

2020年来,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我局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财政工作透明度,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着力打造阳光透明财政。本年度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8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遵义市播州区万寿广场综合楼1209室,电话:0851-27230349,邮编:563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成立政务公开领导组,全面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组织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条数,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发挥财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作用。2020年区财政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7条,其中政策文件0条;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7条;工作动态17条,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58条,其中区级财政预决算9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04条;镇(乡、街道办)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45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政策性文件

0

0

工作动态

17

17

第二十条第(二)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单位职责

1

1

领导之窗

5

5

机构设置

1

1

第二十条第(七)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区级财政预算

9

9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104

104

镇乡(街道)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45

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3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管理和服务公开工作中,加大公开力度。共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85条,着力加强建设法治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局重点工作,确保相关信息能够及时面对公众公开。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提高高质量信息。财政局承担的业务大部分面向部门和群众,注重更新办事流程及材料,助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认真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做好本局项目公开、等财政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以来,我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我局共收到书面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

    (四)监督保障。一是领导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各科室按本方案做好统筹安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间、工作质量和要求,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开内容进行发布审查,造成泄密事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二是强化保障。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各科室、二级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政策解读的效果有待加强,民生领域是群众关切的领域,对相关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较少;二是信息质量有待提升,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够丰富,公开信息的正规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涉及政策法规解读的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责任,提高发布质量。明确专人负责,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发布,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发布,有针对的细化各项公开信息发布确保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二是落实政策,完善解读机制。明确局出台的文件涉及群众的必须进行解读,在常规解读方式外,还通过专家解读、媒体解读等方式,更多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三是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四是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基层和群众关心、涉及基层和群众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包括公开、更新本单位政务信息,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二是学习宣传《条例》。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新《条例》。加强政策、业务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熟练规范掌握业务程序,提高自身素质。三是广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从上而下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的氛围,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总之,我局将根据信息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