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良好的法治建设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长期稳定,根据《遵义市播州区国家机关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播法办通〔2024〕5号)等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普法责任制清单分为共性普法内容、个性普法内容两部分。
一、共性普法内容
(一)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主题、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社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二)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为重点,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
(三)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引领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风尚。
(四)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以5月份“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区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五)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服务大局,加强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六)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专项宣传,结合遵义市制定的《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文明城市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
二、个性普法内容
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 “谁服务谁 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普法任务清单式管理、重点内容项目化推进”方式,重点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集中宣传及学习安排
(一)将学习《宪法》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落实局党组、中心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学习《宪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宪法原文选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方面的内容。(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二)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干部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满足不同群体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需求。以5月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为主线,贯彻落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邀请局内法律顾问对民法典进行专题讲座。全年按照相关规定至少组织单位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次。每月至少报送普法宣传活动信息2篇,在全区营造良好的部门普法宣传氛围,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三)1-3月重点围绕《刑法》《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统计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知识产权保护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 <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深入学习。(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四)4月重点围绕“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重点集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刑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五)5月重点围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深入学习“民法典”<第二分编--典型合同><第三分编--用益物权><第四分编--担保物权>(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六)6月重点围绕《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两准则、三条例”等法规条例集中学习。(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七)7月重点围绕《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集中深入学习。(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国资债务科)
(八)8月重点围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集中深入学习。(牵头责任科室:财会监督科、局办公室)
(九)9月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集中深入学习。(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十)10月重点围绕《遵义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内容集中深入学习。(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十一)11月重点围绕《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集中深入学习。(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预算科)
(十二)结合“艾滋病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12·3 世界残疾人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满足不同群体对法治宣传的需要。(牵头责任科室: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