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96277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18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团溪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 ||
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团溪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7月1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团溪镇党委反馈巡察情况。会议传达学习了区委书记冉拥军同志听取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李化参加反馈会议并代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和平(苟江)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杨俸贵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吴娟反馈巡察情况。团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照雪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巡察反馈指出,团溪镇党委立足镇情特色,以“五万工程”推进乡村振兴,创新实行“1710”营商环境建设模式助推铝及铝加工主导产业,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推进有力。但巡察也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是:议事决策不严谨不规范、矿业监管廉政风险大、“两违”管控不到位、不重视城镇化建设、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牢、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发挥党委政治引领作用;二是增强责任意识,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理念;三是严守规矩意识,强化制度执行;四是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王照雪表示,一是要提高站位,照单认领反馈问题。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紧迫任务,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高效开展。二是要强化措施,狠抓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整改时间和整改目标,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处理。三是要固化成果,增强巡察整改的长效性。进一步抓好建章立制长效整改工作机制,立足治标、着眼治本,为推进团溪镇发展提供长足动力。
李化指出,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团溪镇党委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审核把关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整改清单,推动整改举措落地见效。要严格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分类梳理,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推动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力戒整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文字整改”“说明式整改”和“简单粗暴问责了事”等情况。
杨俸贵就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用整改的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党委是整改的责任主体,党委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坚决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二是压紧压实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全面落实整改。团溪镇党委必须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压实整改责任,全面梳理问题,用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推进工作全面提升。三是加强组织领导,以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整改工作。
区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区纪委区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有关同志,团溪镇领导班子成员、镇直部门全体干部、各村(社)书记及副书记、协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