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3-307613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3年08月28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团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 | ||
团溪镇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的重要保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是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不同类别、阶段、环节,采用相应音像记录形式,充分发挥音像记录直观有力的证据作用、规范执法的监督作用、依法履职的保障作用。要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实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严格记录归档。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相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宁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发挥记录作用。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遵义市播州区团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