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抓好我镇企业复工复产和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带来的风险,坚决防范、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故的发生,根据各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管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正处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切实把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工作考虑更细致,把任务考虑更艰巨,把困难考虑更充分,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采取有力
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风险“双防范”工作,确保复工复产期间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故。
二、坚决落实各级关于复工复产的工作要求
要坚决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督促企业在落实“六个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大会、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制定一套应急处置方案、组织一次全厂性安全检查)基础上,务必做到“六个必须”: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必须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必须对原材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周期,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具体负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具体落实,严把安全准入关。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制定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核查、验收等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律不得复工复产。
三、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单位安全监管服务
要认真落实“五个一”服务措施。落实“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单位底数排查、明确一个班子成员领衔负责、明确一个工作人员具体驻点、制定一个专项安全监管方案、每日开展一次调度”措施,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单位监管服务指导;针对交通、通信、供水、供电、供气及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等生活性保障企业、重点领域和场所,要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四、全面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专项督查组关于我区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持续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农村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我镇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工作要求
(一)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务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要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对照各级文件和相关会议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 全面排查整治。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冬春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行动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对辖区企业、道路交通、消防等风险较大、事故多发的行业,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安全隐患、疫情防控排查工作,杜绝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追责问责。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期间,凡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期间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和疫情扩散的,将从严追究企业的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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