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3273107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0年09月24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 | ||
为加强全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保证农村饮水工程发挥最大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根据《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播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我镇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任体系
严格按照《播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规定:尚嵇镇人民政府为辖区农村饮水工程管理的责任主体;各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或工程所在行政村(社区)为工程日常运行管护责任主体;镇水务站为监管责任主体。
二、工程管护责任主体分类
(一)集镇供水工程及延伸管网覆盖工程
按照区人民政府与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播州有限公司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已委托(划转)的播州区尚嵇镇清潭自来水厂日常运行管护责任主体为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播州有限公司;尚嵇镇保星自来水厂、尚嵇镇清水村团结饮水工程、尚嵇镇乌江村麻窝联合饮水工程等日常运行管护责任主体为播州区清水河用水户协会。
(二)除委托(划转)由贵州水投水务集团播州有限公司、播州区清水河用水户协会经营管理的其他2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2个,按工程主要受益覆盖区域,分别由涉及的村(社区)为日常运行管护责任主体(附件1)。
(三)自建分散式供水工程,参照《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播州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办法》相关规定,由受益农户自行管理(附件2)。
三、工程运行管护单位的基本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宣传节约用水知识。
2.按要求办理取水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及生产经营所需的各类证照。
3.依法保护村饮水安全工程,维护供水设施安全。
4.落实专门人员,建立健全供水工程生产、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工程管理维护,定期对机井、供水构筑物、管道等设施进行养护及更新改造,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正常安全运行,满足当地用水需求;
5.按照《村镇供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水质量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6.定期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测报告和运行报告,真实反映供水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
四、工作要求
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是我省决战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强化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是当前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重要抓手。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责任重大,各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要求,常抓不懈,全面提升农村饮水工程的管理水平,确保农村群众喝上稳定水、干净水、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