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水镇2025年开展汛期老旧危楼及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泮水镇2025年开展汛期老旧危楼及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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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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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泮水镇2025年开展汛期老旧危楼及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泮水镇2025年开展汛期老旧危楼及建筑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各地民房垮塌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遵义市安委办遵义市减灾办关于转发开展危旧房屋和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我镇老旧危楼安全管理涉及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加之已进入汛期,为有效防范老旧危楼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各部门、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汛期老旧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以预防为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老旧危楼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有效遏制老旧房屋垮塌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泮水镇自建房及城市危房安全整治治本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采取全覆盖、零容忍态度立即开展老旧危房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并抓长抓常。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村(社区)要落实老旧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村民房屋由所在村(社区)负责监管,房改房、公管房由所属单位负责监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要落实房屋安全检查和危险房屋解危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自改,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边到位,不留死角全覆盖。

(二)排查整治范围。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及近期中央、省、市及区工作要求明确排查范围。一是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C、D级危房;二是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三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违建、加层、野蛮装修、明显增加荷载等违法违章建筑;四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五是临水临崖及自然灾害点老楼危楼、住宅区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消防、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六是人群密集场所;七是其他可能存在影响使用安全的房屋。

(三)排查重点内容。全面排查墙体倾斜开裂、开窗变形和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以及临山、靠水、存在滑坡、山体垮塌等地质灾害影响的房屋。重点是地基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板、阳台等主体结构部位,以及建筑物周边永久性建筑边坡等安全环境。排查老楼危楼、装饰装修涉及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登记的C、D级危险房屋的安全状况,排查直管公房、已入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群众自建房、公共建筑的安全状况,排查老旧农房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违建、加层、野蛮装修等违法违章建筑的安全状况,排查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的公共设施安全状况,排查老楼危楼住宅区的消防、避雷、电梯等重点设备和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空调外机、雨棚、广告牌等设施的安全状况。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整改措施。对纳入台账的房屋安全隐患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专人跟踪管理。对房屋安全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采取修缮、加固、拆建等方式改造治理,对其中特别危险的,应立即报告泮水镇人民政府并组织人员撤离;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优先纳入宅基地审批对象,同时加强跟踪监管,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经督促仍未及时修缮的,应报告泮水镇人民政府依法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及时撤出人员等,杜绝垮塌事故发生;未经审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增加设计荷载、安装设施、设备影响房屋安全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采取加固措施,确保房屋安全。

(二)抓实隐患整改。各村社及成员单位要明确房屋所有人是房屋安全第一主体责任人,各房屋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督促房屋产权人及时进行解危。各相关单位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要盯紧盯牢危险房屋,逐栋明确整改方案、逐一销号、确保危险房屋及时得到整治。对一时难以整改且安全隐患大的危险房屋,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完善危险房屋观测制度及应急预案,并向泮水镇人民政府报告。

(三)强化跟踪督查。镇老旧危楼暨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根据各村(社区)、各单位排查上报的情况随机抽取存在隐患的C、D危房开展督查检查,对未及时开展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改不力的将视情节进行追责问责。导致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倒查有关人员责任,从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将排查的隐患危险房屋栋数逐户建立台账,落实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时整改销号。排查整治情况于每月底前报送至经济发展办公室(村建)。(信息报送方式:泮水镇村建安全工作业务群)。

(二)措施有力有效。各村社、有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掌握、分析、评估危旧房屋安全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要及时报告镇平安法制办,对采取处理措施仍不能排除隐患的,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一律严防老旧房屋发生垮塌伤亡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扎实开展自建房及老旧危房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全镇老旧危房排查整治力度。对老旧危房排查工作中履职不力、敷衍塞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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