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水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泮水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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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4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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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泮水镇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社会稳定和政府形象,关系到我镇农业产品的生存和发展。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守底线”,继续实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强化绩效考核,推进乡镇网格化管理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持续压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主体三方责任。围绕“拉高线”,实施农业标准化提升计划,推进农产品“两品一标”发展。围绕强支撑,持续加强监测评估和追溯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信息化监管、农安信用、制度机制构建等新举措。从“产”和“管”作手,从源头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是着力构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将区域内规模农业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纳入监控范围;  二是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着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的建设,全面提升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我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蔬菜、水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确保省、市、区对我镇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广播、QQ、微信等宣传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

(二)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和生产经营有毒有害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或添加甲胺磷、对硫磷、甲胺对硫磷、久效磷和磷胺等5类禁限用农药行为,规范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和建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全面提高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公共服务能力。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环节的监管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检查行动,对农业生产所需的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进行拉网式排查。二是加大对农业基地、合作社的监管力度,加强标准化生产基地的建设,严格检查生产经营条件,要在保证其生产农产品质量的同时,督促建立真实完整的农业投入品台账和田间生产记录、销售台账记录等,标明原料的来源渠道和产品的销售去向,并定期进行检查。三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将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基地纳入重点检测范围,并定期监测蔬菜、瓜果等食用农产品,对质量不合格的不得出场和调运,并依法进行销毁,从源头上保障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四是建立完善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建设,有序有效地配合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

(四)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要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检测手段,强化检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检测能力和水平。努力拓宽对全镇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场所检测覆盖面,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口,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能力,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可靠的检测技术支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泮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治责任目标落实。细化各村(社区)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日常监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时到位。


泮水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      长:钟小飞

常务副组长:刘晓锋

副  组  长:奉泽云  敖洪发  李义  雷跃伟

            王炜琪  陈仁贤  张涛                                  

成      员:刘  宛  鲁显坤  黄小龙  杨远友

刘光友  丁  聪  龙  旸  张元呈  

黄道亮  王震华  宗永桥  徐玉发 

邓世旺  王明强  申万波  孙加伟  

张锡科  冯劲松  罗汉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杨远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工作;王益伦、向通国、蒲永丽、廖小波、廖正梅、负责监管工作;蒲永丽还负责检测和资料上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措施。

1、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责

对辖区内的蔬菜基地、农贸市场、种养殖大户进行监管,并定点对种植地抽样检测500个样品以上,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常规样品50个、速测样品200个。种植大户必须建好田间生产记录档案;对兽药饲料经营户进行监管,建立养殖台帐;对生猪屠宰、加工进行严格检疫。加强产地检疫出证和运载工具消毒管理,加强与卫生、科技等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发现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告。

2、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对调进(出)的农产品进行市场监管,对调进(出)农产品负总责。

3、镇卫生院职责

开展农产品安全防控知识应急培训和摸拟演练,采取有效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农产品质量超标及中毒进行防控应急培训;卫生院要对传染病监测报告、预检分诊,发热呼吸道门诊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凡传染病监测报告不及时或漏报、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不规范和运转不正常的,必须立即自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开展常规疫情、流感等不明原因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的监测和报告,发现异常情况迅速及时报告,落实专人负责信件收集和报告;卫生院要进一步做好应急处理物资贮备,对预防和消毒药品、消毒器械、防护用品、抢救治疗药品及设备仪器等的储备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足和准备不充分要及时补充完善。

4、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对诚信生产经营的正面典型,要广泛宣传;对违法违规的反面事件要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的监督。

5、镇财政所要匹配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有充分的工作经费及财力保障。

6、镇派出所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市场监管分局等做好农产品出现安全事故后的控制及封锁,做好人员和妥善安置,并配合政府作好人民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防止人民群众产生对农产品的恐慌和骚乱。

7、镇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有关执法监督和检查工作。

(三)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工作考核。各村(社区)及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履行主体监管责任,各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的年度工作考核,在政府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中所占权重为6%。严格事故问责制度,对发生造成社会较大负面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将追究相关单位有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四、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农产品安全事故,镇政府启动本镇应急实施方案,并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未发生农产品安全的地方,要组织做好人员、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