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35146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泮水镇 2024年烤烟生产实施方案 | ||
泮水镇 2024年烤烟生产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烟叶产业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按照“三产融合”“三位一体”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和新路径,逐步建成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烟草专卖局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实施“稳定总量、优化结构、转型升级”三大攻坚战,持续推进“三优先”“三基本”“五良配套”“五个优化”。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烟区建设、完善产业体系、提高供给水平为主要任务,围绕“烤烟强、烟区美、烟农富”的目标,整合各项资源要素,充分发挥自然生态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源优势,全面改善烟区生产生活条件,多渠道、全方位助力乡村振兴,建设以烟为主、产业配套、多业融合的村级产业综合体。
二、目标任务
全镇完成计划烤烟种植面积4000亩,在沿杭瑞高速一带打造1500+1400亩轮作模式的2900亩烟叶综合体核心示范基地,完成收购产量72万斤以上,其中上等烟比例 75%以上,中部上等烟比例55%以上,均价17元/斤以上。采取“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模式,实现烤烟种植主体多元化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组织和经纪人队伍,提高烤烟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全面完成 2024年烤烟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成立泮水镇 2024年烤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毛万亮 钟小飞
常务副组长:刘晓锋
副 组 长:雷跃伟 李 义 王炜琪 陈任贤
成 员:潘丽丽 杨远友 黄小龙 陈 健 余凤涛
邓世旺 罗汉云 宗永桥 申万波 徐玉发
冯劲松 张锡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杨远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烤烟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王益伦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事务工作,陈斗分为烤烟专干,负责上下协调和各种资料上报。
(二)政策保障
1.认真落实烟叶生产政策。严格执行烟叶收购价格上浮6%的提价政策,严格执行执烟草行业补贴政策,其中地膜回收利用补贴50元/亩、专业烘烤补贴25元/亩、绿色防控补贴25元/亩、专业分级补贴50元/亩、优化结构补贴为中部上等烟100元/担、下部和上部上等烟70元/担,上部烟叶4-6片充分成熟一次性砍烤补贴40元/亩,烟叶种植保险扶持政策,烟草部门、区财政、种烟农户按6:3:1比例投保,种烟农户应承担的投保金由镇政府统一代收代交 (当年种植烤烟的防贫监测建档立卡户投保金由区烟草分公司统一支付),不交纳投保金的种烟农户不享受此项保险扶持政策。
2.对村(社)补助政策。以镇下任务为准,对完成任务的村(社)补助30元/亩,在12月15日前拨付50%,全部完成土地流转后再拨付50%。
四、督导考核
镇党委、政府将2023年烤烟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对村(社)、部门的重要考核。
(一)对村(社)的考核
1.第一阶段:面积落实(2023年11月 12日前)
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全面完成返租倒包土地流转、烟农落实工作,并将烤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表及烤烟生产土地流转花名册经包村领导、村(社)支书签字后报送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进行汇总;
2.第二阶段:秋冬种计划安排(2023年10月15日前)
村(社)对落实的烤烟种植面积落实好秋冬种计划安排,土地不能休耕,闲置,所种植的秋冬种不能影响来年烤烟种植,村(社)于10月15日前烤烟落实面积的将秋冬种计划报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第三阶段:烟地翻犁覆膜(2024年3月31前)
村(社)督促烟农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土地翻犁、开沟排水、起垄、覆膜等相关准备工作。
4.第四阶段:大田移栽(2024 年4月25 日前)
村(社)组织烟农按时参加各种培训,在2024年4月25日前全部完成烟叶大田移栽工作,并及时组织对烟农的种植面积进行验收兑现土地流转补贴。
5.第五阶段:田间管理、烟叶烘烤及烟叶交售(2024年9月30日前)
(二)对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考核
1.统筹好全镇烤烟种植,按时组织培训、如期完成物资储备、宣传资料、烤房协调等准备工作,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2.协助烟农办理烤烟保险业务,5月31日前完成保险业务办理。
3.全体干部从土地流转、翻犁、覆膜移栽、田间管理四个阶段实行技术包村,从烟地翻犁覆膜开始每周到所包村(社)开展技术指导 1天以上。
(三)对财政所的考核
保障各阶段所需的工作经费。
五、奖惩措施
1.对村(社)干部奖惩: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的,村(社)全体干部年终考核每个阶段增加绩效分 0.6 分(五个阶段都完成的共计加 3分);未完成的扣村(社)全体干部年终考核每个阶段绩效分0.6分(五个阶段都未完成的共计扣 3分),村(社)年终考核降低一个等次,造成严重影响的镇党委另行研究处理。
2.对包村领导的奖惩与所包村(社)同等考核。
3.对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奖惩:按时完成各项目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增加绩效分3分;未完成任务扣年终考核绩效分3分。
4.对财政所的奖惩:及时兑现各阶段工作经费,财政所全体干部绩效分增加3分;未按时兑现各阶段工作经费,扣财政所全体干部绩效分3分;
六、责任追究
由镇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任务未完成的,督查结果直接与单位和个人绩效挂勾,按照任务完成比例发放绩效,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泮水镇 2024 年烤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2.泮水镇 2024 年烤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表
附件1
泮水镇2024年烤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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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 |
种植面积 |
轮作面积 |
返租倒包面积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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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
300 |
200 |
100 |
||
|
青丰 |
700 |
500 |
700 |
||
|
遵金 |
1300 |
1000 |
1300 |
||
|
喻河 |
500 |
200 |
500 |
||
|
永定 |
400 |
200 |
400 |
||
|
中坪 |
300 |
200 |
300 |
||
|
永安 |
100 |
100 |
100 |
||
|
合计: |
3600 |
2400 |
3600 |
附件2
泮水镇2024年烤烟生产任务落实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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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 |
组名 |
烟农姓名 |
种植面积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