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195303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8月27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洪关苗族乡开展赤水河流域河道倾倒建筑垃圾 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 ||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决遏制向赤水河流域河道倾倒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强化全链条监管和行政执法,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通过依法严厉查处向赤水河流域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打击的震慑作用,同步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加强河道环境监管,全力确保我乡不发生向赤水河流域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开展好本次专项执法行动,特成立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
组 长:王 令
副组长:杨兴亮 翟开银 张 敏 杨 标
陈 洪 何 鑫 刘 波
成 员: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乡自然资源管理所、乡平安法治办公室、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派出所、各村各抽调1人。
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执法队,由刘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余元航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专项行动时间、范围与整治对象
(一)专项行动时间:2024年8-12月;
(二)专项行动范围:全乡范围;
(三)专项行动整治对象:建筑施工单位、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应充分认识到向赤水河流域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对环境和生态的严重危害,要严格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通过联合执法、分工协作等形式,切实开展好本次专项执法联合行动;要根据本方案,确保本次专项执法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二)强化普法宣传。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要通过大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贵州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辖区群众特别是赤水河流域河道周边区域群众的宣传,让其知晓向赤水河流域河道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面临的法律后果,提升群众环境保护意识;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
(三)多措并举巡查。一是实现昼夜覆盖。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要合理调配人员,组成巡查排查组,加强夜间巡查排查密度;二是人巡与技巡结合。乡派出所通过采取“视频实时监控+人员动态巡查”等方式多渠道发现和查处非法倾倒、堆放、处置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宣传发动群众。属地要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通过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投诉,扩大案件来源。
(四)严格规范执法。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查办案件要注重办案质量和时效,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严查重处、快办快结”;对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实现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同时办案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执法规定,规范执法行为、佩戴执法记录仪、携带执法证件和必要检查工具,注重执法方法,避免矛盾纠纷,防范并杜绝网络舆情。
(五)强化信息报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要根据本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报到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联系人:余元航,联系电话:13639205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