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400773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1年11月05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关于成立行政违法案件案审委员会的通知 | ||
为规范洪关苗族乡人民政府行政案件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现成立洪关苗族乡人民政府行政违法案审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组 长:王 令
常务副组长:赵国维 刘 波
副 组 长:罗立秋 杨兴亮 龚 剑 蒋 烨 李金辉
成 员:付常武 何 健 陈光发 陈斗春
陈万鹏 王明熙 刘洪玖 邹才奎 黄成梅
下设办公室在执法大队,刘波兼任办公室主任,付常武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业务调度工作。
二、工作职责
对洪关苗族乡各类行政违法案件集中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