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884080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7月01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枫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财政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清算小组的通知 | ||
枫香镇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财政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清算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工作部门:
根据遵义市播州区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精神,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财政所不再保留。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经研究,决定成立财政所法人注销清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展相关清算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成立清算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俊(镇长)
副组长:余天芬(政府分管领导)
成 员:穆贵江 母光龙 周 智 杜兴梅 詹若冰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及时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间,财政所不得开展有关清算以外的活动。
2024年6月28日
枫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财政所事业单位法人注销清算小组的通知(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