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555892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4月12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枫香镇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清单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结合部门工作特点,及时创新普法理念、方式方法,积极推动各项普法责任的落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四个原则,结合遵义市播州区“八五”普法规划、《遵义市播州区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制定2024年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根据安排,2024年将启动遵义市播州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我镇要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的领导,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为载体,以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实施为切入口,做好系统内普法,热点难点普法、执法司法过程中以案释法等工作,以检验普法责任制落实实效。
普法责任制清单分为共性普法内容、个性普法内容两部分。共性普法内容为全镇各部门必须开展普及宣传的法律法规,个性普法内容为有关部门常用法律法规。
一、共性普法内容
(一)具体内容
1.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主题、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全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2.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为重点,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与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
3.学习宣传宪法。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引领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风尚。
4.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以5月份“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在全镇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5.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与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服务大局普法行,加强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行政处罚法、统计法、知识产权保护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6.加强地方性法规宣传。组织开展《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专项宣传,结合遵义市制定的《遵义市地方立法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文明城市建设若干规定》《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
(二)重点宣传活动
1.4月,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2.5月—6月,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活动。
3.9月,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4.12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二、个性普法内容
(一)宣传工作任务安排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 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
2.《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党内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4.《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贵州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条例》《遵义市城市文明建设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2006)》《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中心学校、枫香中学)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枫香法庭)
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枫香派出所、公共管理办公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贵州省禁毒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枫香司法所、社会治理办、中心学校、枫香中学)
10.《信访工作条例》《贵州省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办)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教育督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枫香中学)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财政所)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旅行社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遵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科教文化服务中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贵州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管理办、应急工作办)
1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地图管理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遵义市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2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财政所)
2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28.《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9.《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30.《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贵州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3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分局)
3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贵州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邮局)
3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商银行枫香支行)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城市绿化条例》《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遵义市湘江保护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3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3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贵州省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4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枫香司法所、党建工作办)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4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住房城乡建设类、水务类、林业类、商务类、人防类、发展改革类(含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业和能源类(含经济和信息化、不含煤矿)、民政类、体育类等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类、公安交管类、市场监管类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4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45.《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 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
46.《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4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4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
4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贵州省人体器官捐献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二)集中宣传时间及任务安排
1.1月—2月,重点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集中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围绕中国人民警察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枫香司法所、枫香派出所、枫香法庭、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党建工作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
2.3月,重点围绕“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植树节”“世界森林日”“中国水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党建工作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部门)
3.4月,重点围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税收宣传月、清明节、世界图书和版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科教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消防工作站等部门)
4.5月,重点围绕“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5·17世界电信日”“科技活动周”“5·20世界计量日”“中国旅游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应急管理办、党建工作办、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分局、消防工作站、科教文化服务中心、中心学校、枫香中学等部门)
5.6月,重点围绕“6·1国际儿童节”“6·5世界环境日”“6.9国际档案日”“6·25世界土地日”“6·26国际禁毒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安全生产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6·29烟草专卖法颁布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枫香中学、经济发展办、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分局、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枫香派出所、应急管理办等部门)
6.7月,重点围绕“7·1 建党节”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
7.8月,重点围绕“8·1 建军节”“8·8”全民健身日“8·25全国残疾日”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科教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
8.9月,重点围绕“教师节”“重阳节”“9·18 全省防空警报试鸣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中心学校、枫香中学、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消防工作站、党政综合办、市场监管分局、经济发展办等部门)
9.10月,重点围绕“世界精神卫生日”“世界粮食日”“世界邮政日”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分局、邮局等部门)
10.11月,重点围绕“11·9 消防宣传日”“反洗钱宣传月”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消防工作站、枫香派出所、农商银行枫香支行等部门)
11.12 月,重点围绕“12·4 国家宪法日”“12·1 世界艾滋病日”“12·2 全国交通安全日”“12·3 世界残疾人日”“12·8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责任单位:枫香司法所、枫香派出所、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党建工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