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1606635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11月28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播南街道办事处2024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案 | ||
根据遵义市播州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播州区未成年人保护“五项措施”》的通知《播未保发〔2023〕5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全面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止未成年人防犯罪、防侵害、防非正常死亡、防自杀等事件发生,特成立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杨 历 刘元森
副组长:夏 琳 吴 燊 陈庆冲 何云江 廖 青
史俊勇 罗 璇 杨 滔 叶玉林
成 员:冯广渊 郑照东 杨建莉 孔亚平 骆弟钊
钟凌江 张 雷 帅婵娟 李 虎 潘小英
李吉超 李 琦 彭 辉 涂永义 张智木
唐弟飞 周辉围 李 静 张云华 刘 超
徐 科 罗乾义 罗华林 何 烨 杨 正
龚文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公共服务办,罗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及调度;杨建莉、孔亚平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部门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龚文平同志负责资料收集及信息报送等工作;包社区领导负责压实各包保社区未成年保护工作;其余领导实行各司其职。
二、强化部门职责
(一)公共服务办:负责各块业务口径的指导和督导检查,汇总街道各项台账数据;对社区和相关部门上报的线索,牵头组织召开综合研判会,会商对苗头性问题的解决;收集相关工作开展资料,建立“红、蓝”台账及两类重点家庭台账和更新“一线索一档案”资料;对辖区未成年人家庭发生生活困难等应及时开展救助。
(二)平安建设办:对两类重点家庭中特殊家庭人员作统计,并对特殊家庭人员进行未成年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对未成年家庭出现矛盾隐患和家庭命案风险及时介入化解。
(三)党建工作办:将家庭教育纳入街道工作计划,按要求有序开展宣讲;加大街道宣传氛围,进一步对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提高未成年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正确做好舆论导向,回应社会关切。
(四)督查办:对各社区底数摸排是否漏统、错统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出现漏统、错统情况产生后果的牵头组建倒查工作组进行督查督办。
(五)妇联、团委:负责开展关心关爱活动,宣传相关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对需要作心理评估的,主动联系区级心理师上门评估,并及时将评估意见通报其相应部门。
(六)派出所:负责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监管力度,从事违法犯罪等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做好辖区内法制教育,对监护人未履行监护义务和有违法行为的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及时介入苗头性问题线索,确保安全保障和应急情况发生的处置。
(七)中心学校:负责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安全教育,重点对防犯罪、防侵害、防非正常死亡、防自杀等知识进行培训,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对入校生出现苗头性问题推送信息至相应社区及属地政府,并根据研判情况是否纳入线索管理,收集相关工作开展资料。
(八)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医疗系统人员宣传和管理,对入诊未成年人涉及受侵害造成的,要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并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不得外泄。
(九)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教育,以各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加大对辖区各类型人群的全面摸排,应纳尽纳,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上报;负责对排查出的线索进行研判,有苗头性问题纳入线索管理并及时上报街道相应部门,明确重点线索人群,要实时安排专人包保,加大对物建社会监督员、物建家庭监督员管理,随时掌握发展态势并及时反馈和做好稳控工作;负责对涉及重点线索的入户走访牵头,配合其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辖区未成年人家庭出现生活困难等的及时开展服务和救助。
三、强化统筹调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 街道未保办每月召开一次研判会,各社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研判会,重点围绕排查出来的线索进行研判及对纳入“红、蓝”色管理情况通报。
(二)及时复盘倒查。按照“两项制度”要求组建倒查工作组,对已发案件一周内完成复盘,形成全面客观报告,追究相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四、强化全面排查
(一)社区核查分类并自主性开展排查。
1.街道未保办根据区未保办汇总的两类重点家庭和八类未成年人重点人员信息下发到各社区,各社区开展走访甄别和核查分类并进行查缺补漏,及时将漏统人员纳入街道数据库。
2.各社区应结合计生Pcmis系统,导出再婚、离异、外出务工等类型人员数据,再进行入户或电话联系,核实相关信息,属于统计类的未成年人,纳入相关台账进行管理并上报街道未保办。
(二)建立街道未成年人数据库。街道未保办统筹建立三个数据库,即:街道未成年人八类台账及“红、蓝”色台账和两类重点家庭人员台账。各社区根据辖区人口变动信息自主性排查数据及入户核实后,随时报街道未保办纳入街道数据库,保持数据动态鲜活。
五、强化跟踪干预
(一)红色类人员
1.干部包保。实行“3+N包保模式”,即由一名干部、一名民警、一名教师加相关涉及部门人员负责包保。
2.定期走访。前2个月内走访至少4次,在2个月后每2月走访1次,开展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
3.物建社会监督员。在未成年重点人员居住地周边物建社会监督员,随时关注、掌握家庭动态。
4.物建家庭监督员。在家庭成员中甄别物建合适监督员(以女性为主),包保干部与其保持独立联系沟通。
5.强制干预。对已处于被侵害边缘的未成年人,属地和职能部门综合施策,让未成年人脱离危险环境。
(二)蓝色类人员
1.干部包保。实行“3+N包保模式”,即由一名干部、一名民警、一名教师加相关涉及部门人员负责包保。
2.定期走访。前2个月内走访至少2次,在2个月后每季度至少走访1次,开展法律普及和政策宣传。
3.物建社会监督员。在未成年重点人员居住地周边物建社会监督员,随时关注、掌握家庭动态。
4.动态干预。对于风险不同的未成年人,采取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干预,确保干预措施精准到位。
六、强化责任处置
(一)各社区未按时完成街道未保办交办、督导中明确指出存在问题未及时按要求完成的,将根据实际情况提请街道督查办问责处置。
(二)各社区发生报警涉及未成年人猥亵或受侵害及自杀事件的,街道纪工委、未保办将第一时间进行倒查,对存在责任问题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