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73073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年05月21日 | |
| 文号 | 是否有效 | ||
| 标题 | 播南街道2024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综合管理工作及实施方案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及国家、省、市、医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街道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防控工作,为最大限度发现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及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辖区内所有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进行摸底核查和登记管理,在上级有关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提供随访服务,对于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患者进行分类及转诊,两周内并按时随访,对我街道辖区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及普及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防治知识,使其提高对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认识及预防,减少或消除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对社会造成的安全隐患,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让我街道处于稳定和谐生活状态。
二、项目范围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或“三”无(无抚养、无赡养人、无生活来源人)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本服务对象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的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的确诊对象,新规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三、工作内容
(一)对病情稳定居家患者实施居家治疗与管理。在专业医疗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管理及提供相关制度,对基本稳定和不稳定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由平安建设办、公共服务办、象山派出所、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送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和管理,待病情稳定后转入居住地实施居家治疗与管理。
(二)对居家治疗病情稳定的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免费体检,随访4次(每季度一次),随访内容主要提供精神卫生和家庭护理等指导,督促患者规范服药,防治病情复发,若发现患者有复发的征兆,及时给予相应的处理。由平安建设办牵头,卫生服务中心相关技术指导,免费体检项目主要有空腹血糖、血常规、转氨酶检验、心电图;血压、身高、体重等检查。
(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加大宣传。设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宣传专栏,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服务政策,提高人民群众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识别能力,增强患者及其家属治疗和康复的信心。
2.设立健康教育讲座活动室,并定期开展精神健康教育讲座,提供精神疾病相关宣传材料,设置健康宣传栏,组织开展精神疾病相关咨询活动。
3.主题宣传日活动。每年结合睡眠日(3月21日)、世界精神卫生日(10月10日)等开展2次以上主题活动。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及更好的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特成立了街道办事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元森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何云江 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员
罗 璇 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孔亚平 公共服务办主任
涂永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叶玉林 派出所所长
杨建莉 平安建设办主任
李 静 司法所工作人员
骆弟钊 财政所所长
刘 超 白龙社区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徐 科 青山社区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罗乾义 后坝社区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罗华林 莲花社区总支书记、居委主任
张云华 紫薇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播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涂永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丽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职管理人员。
五、工作职责
(一)平安建设办:牵头建立完善由平安建设办、卫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等部门组成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辖区内常住人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摸清情况,及时通报辖区内患者动态信息,出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应对处置。参与联合管理,协助解决患者治疗及生活等困难,督促监护人或近亲属对患者进行监护治疗,配合开展流浪乞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并查找原籍。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筛查、救治救助管理、“一历五单”、信息交换工作纳入综治督导内容,并对有关部门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救治救助工作和实施以奖代补监护责任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加强综合协调、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二)象山派出所:协助做好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筛查、诊断、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和制定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等工作;与卫生计生部门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交换机制,负责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点人群管理;负责护送辖区内肇事肇祸和“无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定点医院强制治疗,查找核实监护人并协助进行监管;配合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相关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网络信息录入工作。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各部门实现资源整合,促进精神卫生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的建立。组织开展并督导检查辖区内患者筛查登记、复核诊断、体检建档、居家治疗、随访指导、联合监管、信息交换、资料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人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从事精神卫生、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帮助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就业。(残联)负责排查本街道中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患者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社区服务中心部门,开展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办理残疾人证件。
(五)各社区职责:牵头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协助完成辖区内精神疾病患者的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和上报工作;对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监管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护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到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协助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危险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司法部门:加强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将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纳入我街道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协同做好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与象山派出所、公共服务办、卫生服务中心共同研究服刑人员、劳教人员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外就医期间的监控管理、医疗救助工作。
六、考核管理
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社区、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由平安建设办牵头,组织对各部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年度考核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