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播州区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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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定,结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调整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6〕267号)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遵义市播州区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全面评估、数据校核、合规性论证及民意调研工作。
经综合评估,我区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适配当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征收实际情况,符合上级政策标准底线要求,能够有效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具备持续执行条件。因此,本次拟对我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作调整、维持现行标准不变,仅按法定程序重新公布执行。
为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程序,现就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建言献策,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内容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内容为我区拟延续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本次更新不调整全区征地区片划分范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地类调节系数等核心内容。本次重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仅用于本区行政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核算,地上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各类地上附着物补偿不纳入本标准范畴。
二、征求意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2026年6月26日—2026年7月25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现场提交、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建议。反馈内容需真实客观、表述清晰,明确具体修改建议及依据,并注明反馈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便于后续对接答复。公示期满未收到有效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具体反馈渠道如下:
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建议发送至574857403@qq.com邮箱。
信函邮寄:请将意见建议邮寄至遵义市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Z803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联系人:万里宏 ;邮编:563100。
现场递交:遵义市播州区政务服务中心Z803办公室现场提交书面意见。
邮件标题、来信信封或现场材料封面请注明“遵义市播州区2026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意见建议”。
咨询电话:18685212315。
感谢您对遵义市播州区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附件2026年遵义市播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结果表.doc
遵义市播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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