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水务局关于公开征求《遵义市播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修改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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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2日,我区印发了《遵义市播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对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职责、范围、权限、水费收缴等均做了具体规定,强有力推进了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因该办法参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将于2026年8月15日废止,特将原办法中第一条、第二十三将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1.公示时间:2026年6月19日-2026年7月20日;
2.发布方式: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3.反馈意见受理部门:遵义市播州区水务局;
4.联系电话:0851-27222237;
5.邮箱:1702735820@qq.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遵义市播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修改稿).doc
2.
遵义市播州区水务局关于《遵义市播州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办法(修改稿)》的修改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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