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永利煤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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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关于加快推进兼并重组煤矿分类处置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20〕100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黔能源发〔2022〕14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关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对自愿申请关闭的永利煤矿进行了研究,同意关闭,2026年2月12日至2月28日,永利煤矿关闭退出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完成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将自愿申请关闭的永利煤矿予以公告,请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由区工科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各有关部门、鸭溪镇要高度重视煤矿关闭工作,区工科局10日内将煤矿关闭进度计划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和贵州省能源局。公告关闭煤矿原则上2026年10月底前完成物理封闭。
二、有关部门、鸭溪镇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关闭时限、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专门力量依法关闭、规范关闭,确保关闭过程的施工安全;制作并保留煤矿实施关闭前后及关闭过程中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存档备查;制作反映煤矿关闭前井下采掘现状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确保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为今后核查、审计、考核等工作提供依据。
三、各有关部门、鸭溪镇要加强煤矿关闭工作的督促指导,企业要按《煤炭企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办法》组织关闭,并按《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炭〔2016〕173号)相关要求及时整理完备相关资料。
四、各有关部门、鸭溪镇人民政府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保持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明确包保责任人,加强对关闭煤矿的监管巡查,严防私挖盗采。
五、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及时上报、配合撤销或注销煤矿相关证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指导煤矿企业做好涉及职工的分流安置工作。
六、完成去产能煤矿经区工科局组织验收后按规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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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关闭退出煤矿名单 |
兼并重组规模 |
现状 |
性质 |
所在镇(乡) |
采矿许可证号 |
初步设计批复文号 |
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号 |
关闭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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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盛泰荣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鸭溪镇永利煤矿(原贵州景盛矿业有限公司遵义县鸭溪镇永利煤矿) |
45万吨 |
停建 |
保留煤矿 |
鸭溪镇 |
C5200002012021130123221 |
黔能源审〔2023〕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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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置换 |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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