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播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刀靶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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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宣传弘扬英烈精神,有力彰显对英烈的褒扬尊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军队建设,有序推进刀靶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刀靶烈士陵园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保护内容以及建控范围予以公布。
一、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控范围
(一)地址:遵义市播州区三合镇刀靶社区永曾组
(二)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三)保护范围面积:18267.10平方米
(四)建控范围面积:18626平方米
(五)保护范围和建控范围见附件:刀靶烈士陵园地形图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内容及要求
(一)保护内容
革命烈士纪念碑、纪念广场、英烈墙、诗文墙、烈士墓、历史故事景墙、回望长征转折路、陵园大门景墙等纪念设施及其他附属设施,后续在保护范围内修建的纪念设施和其他附属设施均纳入同等保护内容。
(二)保护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控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控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和建控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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