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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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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0月6日至2023年10月31日,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年1月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系列重要论述及“四个最严”要求,以及《食品安全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以此指导食品安全工作。二是对巡察发现问题的3家市场主体依法开展了立案查处。成立专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并联合区教体局、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开展了农村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按规定调整了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严格按照保密文件管理要求开展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严格开展拟发文件、信息发布、资料报送等资料的“三审三校”工作。三是开展了保密和网络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对QQ、微信、移动设备、电脑等传输工具的管理,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三)增比进位意识不强,主责主业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研究制定了《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工作要点》,聚焦三项目标,提高思想认识,努力实现全省、全市考核评估指标进位突破。二是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部署,将注销登报公告、清算组备案等程序简化为在线公示,降低企业公告费用、时间成本;对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通过企业申请仍可通过简易注销途径申请注销,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并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缩至20天,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至移出异常名录后的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三是向区人民政府请示建议将质量强区工作列入2024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由知识产权与产品质量发展监督管理科牵头,推进生产型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将技术和研究成果转化为知识产权,指导协助企业实现专利转化运用。四是严格执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并主动联系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市场主体注销退出,对无法联系且符合吊销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加大信用修复力度,提升服务质量,指导和协助市场主体及时修复社会信用。

(四)落实上级深化机构改革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对2019年局党组未按“三定方案”设置科室整改事宜“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决策部署落实机构改革工作,各机构严格执行“三定”职责,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经招考、选调、派遣等充实基层分局人员,保障基层分局干部力量,满足工作需要。

(五)执法规范有差距、自由裁量空间大。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责成相关责任人员向局党组递交书面检查并对其进行了全局通报批评;局党组对有关责任人员开展了约谈。二是由局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并牵头对各分局日常监管检查情况进行督导。三是严格执行《贵州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规定;依照《行政处罚法》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开展工作,落实案件会商制度,严格案件审查,防范执法办案人员出现以权谋私、执法偏差。四是针对提出的同类案件处罚标准不一问题,由局法规科负责对相关卷宗开展了核查处置。

(六)罚没物资监管漏洞大。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由局办牵头,开展了罚没物资专项清理工作,理清了库存物资底数,建立健全了物资台账,实行物资分类处置、闭环管理。三是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扣押没收物资管理规定》,强化物资管理责任;《规定》明确具备条件的分局设置物资扣押库房,并理清底数、建立台账,做到物资分类处置、闭环管理;不具备条件的分局在就近分局库房存放。四是由局办牵头,在局物资管理库房安装了智能监控系统,配备了灭火器、挡鼠板等防鼠防盗设备,进一步做好物资监管工作。

(七)党组发挥牵头抓落实作用有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严格执行党组工作制度、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在涉及人事、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等事项决策前充分征求意见,特别是在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工作上严格执行制度规定,确保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单位内部协调工作,同时强化沟通交流,培养全局干部职工工作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二是制定《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等3个制度;修订完善《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化械风险内控制度》等6个制度,由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向区卫生健康局通报“两品一械”风险监测情况,形成了监管合力。三是协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消除问题隐患,保障民生安全,维护群众权益。四是协同解决存量问题,通过对接协调,正久民禾小区2台运行电梯检测问题已解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一)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作风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于2024年1月16日组织对投诉举报处置工作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沟通协调处置能力,努力提升问题解决率。二是严格按照“依法依规、有理有据、主动作为、担当负责”原则处置管辖争议信访事项。2024年上半年累计受理投诉举报2605件,同期相比增长约11%,累计挽回经济损失74446元。三是对12345平台2023年10月25日公布涉及区市场监管局17个投诉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逐一研判分类处理完毕。四是已责令相关责任人员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对其全局通报,督促其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五是局特设科明确了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监管平台,充分利用监管平台的预警提示作用,在规定时限内由局特设科或分局及时通知企业报检。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对相关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进行通报批评。二是由局财务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市、区重塑财政体制文件会议精神,牵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将2024年全局资金收支纳入财政一体化系统管理。三是组织开展了财务知识培训,分管领导作了强调,增强了严格执行会计法等财经纪律法规的意识,提升了财经工作业务能力。

(三)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廉政风险大。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内控管理,调整健全了《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认真落实《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播财发〔2023〕7号),严格按程序开展采购工作。二是由局财务业务负责人对财务人员和各分局报账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细化报销流程,制作报销流程图,明确报销责任,报账时由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指导报账业务人员完善审签、佐证资料。三是根据区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核实情况和指导意见,督促相关人员清退重复报销的费用1090元,并由区派驻第三纪检组调查处理。由局办财务业务负责人牵头,对出差费等支出情况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并严格执行《遵义市播州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播财行〔2023〕121号)。建立完善《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出差审批管理办法》并认真实施。四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在局机关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遵义市播州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内控管理的通知》(播财发〔2023〕8号)。

(四)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由局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固定资产清理工作,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务核查和账务处理。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四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进一步强调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提高了认识、提升了业务,强化了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相关责任人员在局党组会议上作了检讨发言。局党组对相关人员开展了集中约谈。二是研究制定了《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具体责任,严格按照区委文件的工作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建设、部门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把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作为全局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主体责任意识。四是由局机关纪委牵头,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置。五是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

(二)局党组对分局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党组将巡察反馈情况通报全局,对相关责任分局进行了集体约谈,并责令责任分局向局党组递交书面检查。二是局党组研究下发《中共遵义市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4年工作目标考核方案(试行)》,强化对各分局的督导和考核,将各分局年度绩效发放、人员选拔和交流任用等与考核结果挂钩,对长期考核成绩排名挂末、屡教不改的,将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追责问责。三是对巡察反馈的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由所在分局负责开展了现场检查处置。

(三)党组凝聚力缺乏,干部意见大。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精文减会”、为基层减负的要求,将局机关干部职工周一工作例会调整为两个周召开1次,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调整为每季度召开1次,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更多通过群发消息、线上会议等形式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职责担当,明晰局党组、分管领导、科(室、中心、大队)、分局各自职责,促进了工作开展。三是贯彻落实“五问五带头工作机制”,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并加以整改;同时,局党组及时回应干部职工关切,建立和落实党组成员联系分局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工青妇组织作用,努力提高干部认同感和集体荣誉感,不断增强凝聚力。

(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召开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组织召开了2023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于2024年1月26日组织召开了支部2023年度的组织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从组织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到撰写发言提纲等,都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会前要求按规定抓好学习,严格审查组织生活会党员的批评意见,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环节的程序、标准、要求,会上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防巡察反馈问题发生。二是举一反三,严防问题再次发生。为做到举一反三,党组班子人人表态,承诺从自身做起,带头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坚决杜绝巡察反馈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求认真做好资料审核把关和收集归档工作。

(五)基层党组织工作落实有差距。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对局机关党委、支部党建业务人员开展党建工作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二是对局党建业务工作负责人、机关第一党支部和机关第二党支部业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三是责成相关人员针对发展党员资料不及时、不完善的问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并写了整改情况报告。四是责成相关人员对选举工作开展认真核查并写了核查情况报告。五是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全局党建工作质量纳入个人考核,与干部任用、评先选优挂钩,严格兑现奖惩。六是由局党建业务工作负责人对前期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认真核对并予以处置。

(六)选人用人不规范。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由局党组班子成员与所联系的分局局长(负责人)进行了点对点谈心谈话,深入沟通交流、了解思想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职责。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职责,针对个别分局长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情况,已向区委组织部报告,将严格按照上级组织安排和干部管理规定执行。二是对2023年公益性岗位招聘责任人进行了警示约谈。严格落实《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遵义市播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强化选人用人过程管理,由局机关纪委全程介入,及时纠偏改错、查缺补漏。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一)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举一反三。

整改情况:此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立即采取了措施,及时全额追回了多发的补助资金。三是由局人事干部负责,建立微信群,按月定期联系遗属并了解动态情况,及时核实更新遗属补助对象台账,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整改情况:此问题正在整改中。一是组建工作组到不动产中心核查涉事房产的产权信息情况,搜集了有关资料。二是函告相关单位协助处理,会同相关人员多次座谈,已对涉事房产的产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但因房屋装修费用和医疗费用等不合理诉求导致未退还房产,正在进一步积极协调处理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51-277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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