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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如何提出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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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

1、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贵州省户籍的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农村非在册贫困户子女。

3、经扶贫部门按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审核后,进入贫困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可纳入资助范围。具体说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经扶贫部门完成审核流程,纳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管理的农村贫困家庭;因灾因病等特殊原因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是指经扶贫部门按扶贫标准严格认定、再进入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系统的农村贫困家庭。

资助时限

从学生入学开始直到完成当期学段学业为止。农村贫困学生于秋季学期,向就读学校、县级教育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出资助申请,如实填报《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

申请流程

农村贫困学生应由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扶贫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学生资助卡(省外就读的提供涉农补贴一卡通一折通)原件和复印件,交受理单位审核,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受理单位对申请资助的农村贫困学生进行评审,将资助资金通过学生资助卡(省外学校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一折通)直接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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