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变更户常见问题集锦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视力保护色: |
1、更换“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是否直接使用新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纳税申报?
答:根据省局《VPDN账号调整的通知》,企业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后续事项,之后不需要再到电信营业厅进行VPDN账号变更操作,系统会自动更新。新VPDN账号在变更后的次日生效,且密码与原账号密码相同,而在新账号生效前,老账号仍可使用。对于在2017年1月1日前已经变更了税号的企业,2017年请使用新账号登陆VPDN。如有问题,请联系VPDN电话4008012366。
2、更换“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后,纳税人尚存在发票结存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分三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使用税控发票的纳税人,应将未开发票做退票操作,并做非征期抄税操作;或直接将未开发票作“作废”处理;对已开发票,应打印清单并验旧。
二是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纳税人,技术公司已经事先在后台进行维护,纳税人只需打印已开发票验旧信息传递单并进行验旧操作,剩余未开发票将直接转入新税号继续使用。
三是对使用手工发票或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原结存发票。
四是对使用企业冠名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印有企业名称发票变更缴销手续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929号)等文件的规定,在缴销限期未满之前对旧版发票可继续使用。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套印原发票专用章的冠名机打发票,纳税人应在开票时在票面中打印“五证合一”的新税号,便于受票方查询验证。
3、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在办理“五证合一”变更时进行了变更发行,开票时税控开票软件提示“纳税人识别号与底层不匹配”,导致无法登陆开票,该如何处理?
答:导致如题所述问题的原因是,变更后金税盘写入的税号和原来的不一致,致使纳税人无法登陆和操作开票软件。纳税人需要联系技术服务单位,重新安装开票软件后问题即可解决。
4、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五证合一”变更时进行了变更发行,重新安装软件后,提示“证书税号与发行税号不一致”,导致无法登陆开票,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如题所述提示,一般是因为税务机关在做变更发行时没有重签证书。纳税人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注销原证书,并新办证书即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