泮水镇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红星水库)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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泮水镇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红星水库)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8-20 15:45 字体:[]

为切实改善我镇生活饮用水源水质,保障居民饮水安全,经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泮水镇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使我镇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无污水污物直接排入口;无垃圾、粪便和其他废物倾倒堆放;无捕捞船只捕捞、垂钓、游泳、烧烤等现象;无网箱养殖、无水面漂浮物、无畜禽养殖场及家禽家畜放养。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我镇红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保障整治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成立泮水镇红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钟小飞 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张馨芳 党委副书记 政法委委员

马  毅 党委委员 副镇长 人武部长

符开玉 党委委员 副镇长  

陈任贤 综合执法分局局长

综合执法分局(城管办)、经法办、派出所、水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喻河村委会、自来水厂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集中排查。联合综合执法分局、城管办、经发办、派出所、水务站、农业服务中心、喻河村委会、自来水厂等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列出问题清单。

(二)制定整改方案。根据问题清单制定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具体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三)综合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该拆的拆,该迁的迁,该清的清,该收的收,以严厉的措施、坚决的态度实施整改,确保达到实效。

(四)巩固提高。由水务站制订相关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大力宣传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等,防止整治后出现反弹现象,达到巩固提高、长效治理效果。

四、整治措施

(一)对一级保护区内已设置的围栏、标志牌和警示牌破损的进行维修。对有意破坏的人进行打击。(责任单位:经发办、派出所)

(二)清理一级保护区内水面漂浮物以及水库周边生活垃圾和其他废物。(责任单位:水务站、城管办、自来水厂)

(三)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违规网箱养殖、取缔或搬迁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分局、农业服务中心、喻河村委会)

(四)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家禽、畜禽放养,捕鱼、垂钓、游泳、烧烤等行为;禁止开展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分局、经发办、农业服务中心、水务站、派出所、喻河村委会)

(五)严禁保护区内出现污水污物直接排放现象。(责任单位:经发办、水务站、喻河村委会)

五、日常监管

综合治理达标后,由经发办、水务站、喻河村委会、自来水厂安排人员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包括影像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及时整改;对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不整改的追究相关责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